照片里的男孩子满面汗水, 眼神笃定的望向篮球架。我盯着这张画面很久,然后开始想念这个叫毛毛的男孩子以及我的生活里曾经有他存在的那些时光。 我们相识五年,然后我用这其中的四年时光去义无返顾的爱他。从他还喜欢穿着淡蓝色牛仔裤白色T-恤的时候起, 一直到他成长为一个经常穿白色衬衫黑色中山装的男人,这份爱恋都一直没有变过。也许,爱一个人太久就会成为一种习惯吧,我们只是爱上爱情。 曾经,会为了他给的一份小小的快乐而兴奋好多天; 曾经,为了能让他及时看到参考书而壮着胆子走很黑的夜路给他送去; 曾经,即使下着雨也依然固执的在操场上不走只为看他打完比赛; 曾经,即使他给过我无数伤害可依然还对他笑容依旧; 曾经... 这个男孩子,驻在了我生命中最绚烂的年华里面,他的身上,有我最初最真的爱恋,那段日子里,储满了我为了爱他而奋不顾身的勇气和最后支离破碎鲜血淋漓的情感。 他以及有关他的一切都在我高中毕业的那一刻起走的离我很远,我回过头去甚至都望不到这份情感来时的方向。我开始相信郭小四的话:时间是最伟大的治愈师。 很久以前便想好好的写些东西来祭奠我曾经的这份最初的情感,可是现在我发现,四年的时间之于我已经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了,有很多很多事情我已经不知该如何去用文字表达。遗忘亦或铭记,写下这段文字,只为它是我最初的爱,最后的纪念... |